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露水河”為馳名商標

2011-03-08來源:中國木材網轉載 熱度:12330

    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消息:2010年10月8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商標異議案件中認定“露水河”等11件商標為馳名商標。

    吉林森工北京人造板銷售分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史立昌律師向我們介紹,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 “露水河DEW RIVER及圖”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對露水河品牌維權是極其有利的。史立昌律師說:馳名商標與普通商標相比,受保護范圍更廣,受保護程度更大,而且馳名商標侵權保護不僅對同類產品適用,對異類產品也同樣具有約束力。比如食品、金屬制品、紙制品等任何其他帶有露水河商標圖形及文字的宣傳品和產品,都會被認定為侵權行為, 如未經吉林森工同意生產帶有露水河文字及圖鋼板等,都屬侵權,今后吉林森工發現制造帶有露水河文字及圖形的鋼板等,就可以依法向工商管理部門舉報投訴,工商部門會依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

    “露水河DEW RIVER及圖”獲得馳名商標,對露水河刨花板進一步做好維權打假,凈化板材市場,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會起到積極地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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