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簡易木制品(包裝箱,木棒,托盤等)來料加工詐騙信息
案例:
甲公司在報紙上看到乙公司刊登的一則廣告稱:乙公司急需加工10萬個包裝箱,加工費用優厚,并且乙方預付30%加工費。甲公司找上門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加工合同。
合同條款是乙公司事先印就的,其中付款條件規定:乙方提供圖紙,在甲方生產出符合圖紙規定的樣品五日內,乙方支付預付款30%。此時,乙公司誠懇地對甲公司講:這個合同標的額高達三百萬元,為了維護雙方的利益,應該請律師出具見證書,于是雙方前往乙方所指定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合同見證,見證費為合同金額的千分之八,甲乙方各承擔50%。讀者看來,這是一筆正常的交易,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也許會令您瞠目結舌。
接下來,律師事務所將乙方繳納的見證費原封退回,卻和乙方瓜分了甲方繳納的見證費。等到甲方交付樣品的時候,乙方則以樣品與圖紙不一致為由百般挑剔拒絕履行合同。在這種合同欺詐的情況下,甲公司也許到頭也不會弄明白自己是如何上當受騙的。
這個詐騙案件的特點是:
1、騙子公司一般是一個空殼公司,在高級賓館里租著幾間房,雇著幾個人,但沒有真正的經濟實力。
2、騙子公司一般在大眾媒體(如報紙)刊登項目信息,以此招攬上當者。
3、該項目一般是加工訂做產品(包裝箱、木棒、托盤等等不一而足),數量特別巨大,加工費特別豐厚。
4、預付款的支付以承攬方加工生產出的樣品與騙子公司提供的圖紙一致并經該公司認可為條件。
5、騙子公司和某個律師事務所或者是公證處惡意串通,在合同簽訂后,指定由該所或公證處辦理律師見證或者公證,見證費或者是公證費收取標準一般都比較高。
提醒和建議:
騙子公司詐騙得逞后,受騙上當者都是有苦難言。再找騙子公司,他會說違約方是你,你生產不出合格的樣品,我正要去法院告
你;再去找律師事務所或者是公證處,他們會說我只證明你們雙方的簽字蓋章屬實,至于你們的合同如何履行與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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