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禁用人造板材裝修住宅賠付3.3萬

2004-07-12來源:熱度:11954
為了多賺錢,裝修公司竟然在住宅裝修中,違規使用甲醛含量嚴重超標的E2類人造板材,至使新房裝修完工后很長時間,房間氣味仍太濃無法入住。這起消費糾紛經杭州下城區工商局調解,裝潢公司最終賠償消費者3.3萬元;而違規裝潢企業,昨天也被工商部門正式立案調查。

  家住杭州京都花園的梅先生發現新房裝修完工后,長時間的空置室內氣味仍非常濃烈,無法入住,經專業機構檢測后發現,房內空氣中甲醛含量嚴重超標。梅先生經過大量調查后發現,罪魁禍首原是裝修公司違規使用了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E2級人造板材,遂投訴至“96315”。

  下城區工商分局艮山工商所執法人員桑建華說,根據《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等有關強制性規定,國家對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內環境要求分為兩類。E1類板材甲醛釋放量應小于或等于1.5;E2甲醛釋放量小于或等于5.0。在**類民用建筑室內裝修工程,應采用E1人造木版;而第二類民用建筑室內裝修工程,宜采用E1人造木版;如選用E2級時,要對直接暴露于空氣的部分應進行表面覆蓋處理,并明文規定E2型板材不能在民用住宅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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