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麥隆林業簡況

2004-01-18來源:熱度:12595
一、資源狀況
  喀麥隆地處世界第二大盆地剛果盆地,森林覆蓋率40%以上,森林面積2250多萬公頃,林業資源豐富,其中1750萬公頃可進行商業開發。據喀林業部門統計,在喀南部(杜阿拉-雅溫得-貝爾圖阿以南)和中部(沿中軸線往北)兩大林區分別有永久性林地490萬公頃和120萬公頃,非永久性林地520萬公頃和480萬公頃,保護區370萬公頃和250萬公頃。永久性林地2000-2009年將年均出產木材150萬立方米;2010-2019年年均出產230萬立方米;非永久性林地今后30年內年均出產100萬立方米??γ磕昴静拈_采面積占森林總面積的0.6%,在剛果盆地地區僅次于剛果(金)列第二位。
  喀境內具有經濟開發價值的樹種有300余個,其中AYOUS、SAPELLI、IROKO、TALI和FRAKE等優質樹種占開采總量的70%以上。政府根據砍伐尺寸限制將可伐樹種劃分為兩大類共59種,其中**類19種(詳見附錄一、二、三),系主要開采樹種,平均每年每公頃產商業用木材20.1立方米,第二類40種,平均每年每公頃產商業用木材12.8立方米。
  二、政府政策
  喀政府十分重視林業發展。1992年成立環境和森林部對林業進行歸口管理;1994年和1995年先后頒布《森林、動物和漁業法》和《森林法細則》;1999年進行林業改革,為保護林業資源,明令禁止原木出口,并對林地開采權進行公開招標,要求木材采伐企業必須具備加工能力;同年,針對禁止原木出口造成的出口收入下降等問題,將樹種分為傳統樹種和推廣樹種,后一種原木納稅后準許出口。
  喀政府對木材開采和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共設96個許可證,平均每個許可證使用林地面積7.5萬公頃。截止2002年底,已頒發74個,剩余22個(涉及林地面積100萬公頃),將于2003年底前發放完畢。許可證平均標價為5000非朗/公頃/年,最早一批頒發的價格僅為1500非朗/公頃/年,而目前則高達7000非朗/公頃/年。政府每年在此項上收益160-170億非郎。
  三、行業現狀
  林業為喀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之一,創造6%左右的國民生產總值,就業人數9萬余人。2001/02年度木材和木制品出口額達1842億非郎(按1美元兌換732.8非朗,折2.51億美元),占出口總額的15.48%,在出口產品中僅次于石油列第二??δ壳肮灿?9個木材加工廠營業或在建,年加工能力300萬立方米木材,其中90%的工廠從事初級產品生產和經營??α謽I是吸收外資最重要的行業,其中尤以意大利和法國(原**法資唐瑞集團已為我香港維德集團收購)投資為最。
  喀林業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有:99年林業改革禁止傳統樹種原木出口后,許多企業為追逐原木出口利潤而遷往臨國,據稱近年來剛果(布)北部林區開發迅速就與此有關。99年新政策出臺后,喀林業逐漸由開采型向加工業轉化,但考慮到環保和可持續開采,當局規定開發商每年只能開采其許可證允許開發林地面積的1/30,目前全國木材開采總量(包括非法采伐的年采伐量,約為240萬立方米,但無詳細統計)不能滿足加工企業需求,導致木材及木材制品出口連年下降。為促進長期投資和工業化生產,政府規定擁有木材開采和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必須開設加工廠,但從事制成品生產投資額高,風險大,大多數企業僅愿從事初級產品加工,政府推進木材業工業化生產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受阻。非法開采現象嚴重,為此政府規定企業領取許可證時必須交納抵押金,此舉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
  四、出口情況
  隨著喀政府林業政策的逐步落實和林業逐漸由開采型向加工型轉變,喀近年原木出口明顯下降,1997/98、1998/99、1999/00、2000/01和2001/02年度出口數量依次為1770635立方米、1320133立方米、789719立方米、231839立方米和225802立方米。出口主要國別為中國、意大利、法國、西班牙和土耳其等。
  鋸木出口因原木開采總量不足難以滿足加工企業需要而呈逐年減少趨勢,1991997/98、1998/99、1999/00、2000/01和2001/02年度出口數量分別為390956立方米、457034立方米、566185立方米、648449立方米和572616立方米。出口主要國別為意大利、西班牙、荷蘭、法國、比利時、盧森堡、英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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