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運櫥柜遭西峽檢查站沒收 稱其未辦木材運輸證

2012-07-12來源:大河網-大河報熱度:12047

    該櫥柜被西峽縣林業局木材檢查站攔下,以“未辦理木材運輸證”為由沒收

    該局一工作人員稱,他們執行的不是國家的政策,而是湖北的相關規定

    □本報記者郭啟朝武漢晨報記者朱濱通訊員屈連文

    閱讀提示

    國家林業局明文規定:“以木材、竹材為主、輔原材料的家具成品和木(竹)制工藝品不列入憑證運輸范圍”??墒亲蛉?,湖北棗陽貨車司機王勝強卻向記者投訴在西峽縣林業局的一起亂收費行為:他運送的陜西高女士在湖北網購的4套“一新”櫥柜竟然被西峽縣林業局袁店木材檢查站以“未辦木材運輸證”為由予以沒收。王勝強向檢查站人員求情后,對方答應將沒收的這批價值4萬元的櫥柜以4000元的價格讓他替貨主買下。

    [事發突然]

    4套櫥柜被木材檢查站沒收

    6月30日晚上9點多,湖北棗陽司機王勝強駕駛鄂F2T875大貨車拉著陜西高女士從湖北襄樊購買的4套共149件分裝的“一新”櫥柜,行至312國道西峽段時,被西峽縣林業局袁店木材檢查人員攔截。

    一名穿著制服的檢查人員爬上車后,用一把小刀將車上櫥柜的油漆刮掉了一塊說:“你拉的是木材,你的木材運輸證呢?”王勝強趕忙辯解說,櫥柜是木材做的,可他現在已經成了家具商品,咋還需要辦運輸證呢?“沒有辦運輸證,全部沒收!”檢查人員揮了揮手:“你把車開到袁店檢查站去接受處罰!”無奈之下,王勝強一邊與貨主聯系,一邊將車開到了袁店木材檢查站。

    王勝強告訴記者,運輸家具過湖北和河南的唐河、鎮平時從來沒有人當木材查扣,唯獨過不了西峽。

    [司機求情]

    拿出4000元把一車貨“買”回

    王勝強說,回到檢查站,檢查人員說不僅要沒收這批貨,還要處以貨物價值30%的罰款。他一算,光罰款就有12000元。

    陜西貨主聽說之后,很吃驚,于是急忙與武漢一新櫥柜公司聯系。第二天,武漢一新櫥柜公司的法律顧問與袁店木材檢查站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系,但袁店木材站堅持沒收這4套櫥柜。最后貨主與武漢一新櫥柜公司協商后讓王勝強與其通融通融,交點罰款算了。

    王勝強于是向檢查站的人求情。檢查站的人說:“4套櫥柜一共149件全部沒收,出于減少他們損失的考慮,以每件100元的價格再賣給他們,1.49萬元就給1.4萬元?!蓖鮿購娪谑窃俅闻c其討價還價,最后檢查站說**不能少于7000元。

    可王勝強還是覺得7000元有點高,7月1日中午,他特意買了兩包20元的云煙,找到了檢查站辦公室一名穿制服的年約50歲的檢查人員,請他幫忙跟李站長說再溝通一下。下午,收了煙的那個檢查人員找了李站長后告訴王勝強說:“說好了,你們交4000元,就可把貨物買走?!?/P>

    王勝強于是向檢查站交了4000元。檢查站給其開具了一張“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收費基金項目填寫為“雜木人造板櫥柜”,收費標準為26.8元每件,一共149件。落款公章為“西峽縣林業局財務專用章”。

    [律師]

    檢查站屬于“亂作為”、“亂收費”

    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木材憑證運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通字〔1998〕86號)規定:“木材、竹材為主、輔原材料的家具成品和木(竹)制工藝品不列入憑證運輸范圍”。

    對此,西峽林業局資源林政股辦公室主任陳中華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們執行的不是國家林業局的文件,而是執行的《湖北省木材運輸證核發管理辦法》的第三條的規定——“鄉居民運輸自用的或在商場購買的木、竹制品并有購貨憑證的”無需辦證。陳中華稱這4套共149件櫥柜顯然不是“居民”。

    針對這個問題,南陽市林業局資源林政處的朱科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未對家具運輸到底該不該辦證的問題給出明確答復。他說:“你們應該去找湖北立法機關”。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著名律師張紹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袁店檢查站此舉純屬“亂作為”、“亂收費”。他說,作為河南一家林業局不執行國家政策,卻憑借湖北一個辦法執法,很是荒唐。

    針對檢查站所收取王勝強4000元開具的“河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票據”問題,西峽縣財政局有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稱,這筆錢應開具“罰沒票據”而非“基金票據”。

    據記者了解,武漢一新櫥柜公司已委托律師將西峽縣林業局袁店林木檢查站的這一違規亂作為,亂收費行為向河南省林業廳舉報,并引起了省林業廳領導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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