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木材檢驗標準

2012-07-17來源:熱度:12912

    偏枯

    評等規則:

    ①在檢量尺寸不超過6cm條件下,偏枯檢量深度不超過損傷部位直徑的l/20者為一等材;其偏枯檢量深度為損傷部位直徑的1/20-l/5者,為二等材或三等材;其檢量深度超過損傷部位直徑的1/5者,為等外材。

    ②偏枯檢量深度超過6cm者,為等外材。

    ③偏枯上若發生邊材腐朽時,應分別考慮。

    樹瘤

    評等規則:

    ①一、二等原木上均不允許樹瘤存在。

    ②樹瘤檢量長度不超過lm者,為三等材,其檢量長度超過lm者,為等外材。
    ③樹瘸一般不作為主要缺陷考慮。
 
    機械損傷(砍傷、鋸傷、邊裂、擦傷)和木材炭化
 
    評等規則:

    ①損傷部位在檢量尺寸不超過4cm的條件下,深度不超過損傷部位直徑的1/10者,為一等材,其深度為損傷部位直徑的1/10-1/5者,為二等材或三等材;其深度超過損傷部位直徑的l/5者,為等外材。

    ②損傷部位檢量深度超過4cm者,為等外材。

 ?、蹞p傷部位的深度必須在檢尺長范圍內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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