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制品等級》與《紅木商用名稱》公布

2012-10-24來源:新浪收藏熱度:13072

  由中國木材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專業委員會負責起草的《紅木商用名稱》(SB/T 10758-2012)與《紅木制品等級》(SB/T 10759-2012)兩項標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于2012年8月1日發布(商務部公告 2012年第47號),并將于2012年1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根據國家商務部關于2010年**批國內貿易行業標準項目計劃的通知》(商辦建函[2010]377號)行業標準編制計劃的要求,由我紅木專業委員會負責《紅木商用名稱》與《紅木制品等級》這兩項本標準的起草編制工作。

  在經歷了起草、完成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完成送審稿等必經階段后,商務部于2012年5月5日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專家審定會,與會專家對送審稿提出了修改意見,并一致通過了對該兩項標準送審稿的審查。起草組根據專家意見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后形成報批稿,按有關程序上報國家商務部。

  2012年8月1日,《紅木商用名稱》(SB/T10758-2012)與《紅木制品等級》(SB/T 10759-2012)兩項行業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正式發布,并將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紅木商用名稱》(SB/T 10758-2012)與《紅木制品等級》(SB/T 10759-2012)兩項標準的頒布和實施,使我們紅木行業的一件大事,也將對紅木行業的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紅木商用名稱》(SB/T 10758-2012)標準的實施可以加強對紅木行業的規范管理,建立與國外紅木進出口制度想對應體系,弘揚紅木文化,避免因紅木商用名稱混亂而造成的糾紛與爭端,使我國紅木行業得到健康穩定發展。同時切實保護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紅木制品等級》(SB/T 10759-2012)標準的實施將促進紅木企業科學管理,節約紅木資源,推動紅木制品的工藝與技術革新,推進產業升級,規避市場紅木制品等級的混亂現狀。保護生產者與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了使上述兩項新標準能夠及時準確地貫徹執行,我會將于今年舉行兩項標準的宣貫活動,具體活動安排另行通知。

  中國木材與木制品流通協會紅木專業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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