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古樹名木受法律保護
2004-12-07來源:中國綠色時報熱度:11854
本報訊 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西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將對全省境內的近10萬株古樹名木提供法律保護?!稐l例》規定砍伐一級保護古樹和名木的,**可罰款20萬元。
古樹實行分級保護。樹齡500年以上的實行一級保護,樹齡300年以上500年以下的實行二級保護,樹齡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實行三級保護。稀有、珍貴樹木或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科學研究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名木均實行一級保護。
《條例》規定,非法采伐、毀壞古樹名木,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林業、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予以處罰??撤ヒ患壉Wo古樹和名木的,每株處以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砍伐二級、三級保護古樹的,每株分別處以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和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同時規定,對在名木古樹上刻畫釘釘、剝損樹皮、攀樹折枝、采集葉片花果、纏繞懸掛物品等影響古樹名木正常生長的,在古樹名木樹冠5米范圍內進行建筑施工、挖坑取土、排放煙氣等影響古樹名木正常生長的,有關部門將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并按情節和保護級別分別處以不同數額的罰款。
據悉,古樹“身后事”也不能擅自處理?!稐l例》規定,對擅自處理未經確認死亡的古樹名木的,由林業、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每株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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