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法規即將強制性實施

2013-03-01來源:中國網熱度:11825


    反補貼反傾銷等貿易摩擦及貿易技術壁壘,已超越國界和政治,成為全球經濟一體化發展過程中**的矛盾和沖突。本報從本期起,陸續推出“應對貿易摩擦及貿易技術壁壘”專題系列報道,以加深外貿系統及出口企業對這些問題的深入了解,利于更有效地做出應對并予以規避。敬請垂注。


  2013年3月3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995/2010號條例——“賦予將木材木制品投放市場的運營商義務”即將強制性實施,**將木材和木制品投放內部市場的運營商實施“盡職調查”體系,以**限制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洲市場的風險。該法規的實施增加了世界各國木材和木制品出口歐洲的難度,將對國際木材市場特別是中國市場產生重要影響。


  該法規主要針對當前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森林非法采伐問題,每年因為非法采伐和森林惡性退化,造成全球約20%的CO2排放,對生物多樣性構成威脅,破壞了森林的可持續發展,非法采伐同時也損害了守法運營商的商業生存能力。該法規“盡職調查”體系的實施宣告了歐盟這個世界上主要的木材市場,對非法木材貿易將采取嚴厲的打擊措施,**限制地抵制非法采伐?!氨M職調查”是指通過采取一系列措施追蹤木材及木制品的來源,木材貿易商及產業各個環節有義務執行相關程序來合理保證其出口到歐盟的產品或者在歐盟國內生產的產品是來源于合法采伐的木材?!氨M職調查”體系主要包括信息收集、風險評估和風險規避三個環節。


  西方國家一直以來把我國看成是非法采伐高風險國家,且歐盟進口的木制品家具近六成來源于中國。以廣東為例,廣東省家具行業出口總額152.3億元,占全國出口總額的32%。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法規的強制實施,說明歐洲各國海關在執法時可能會對進口的產品進行更加嚴格的檢查,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我國木材和木制品出口歐洲市場的競爭力,也將對廣東木材家具行業將帶來重要影響。


  其實,貿易技術壁壘只是業界對各國實施的技術條例法規的習慣性叫法,消極的壁壘性效果只是法規實施后新舊市場秩序的暫時性沖突。本文將建議政府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及出口企業應該未雨綢繆,盡早了解該法規,及時調整木材貿易戰略,積極應對相關貿易壁壘。


  首先,要加大宣傳力度,讓企業充分理解歐洲新法規的相關要求,特別提醒企業在購買木材時索要木材的合法性相關證明文件。第二,加大對木材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市場上銷售的木材符合各項法律規定,杜絕在我國非法砍伐的木材進入流通市場。第三,引導企業提高產品附加值,開展第三方森林認證。第四,木材出口企業應加強木材供應鏈管理。對于大型出口企業最直接的辦法就是進行產品產銷監管鏈認證(COC),對于中小企業,可根據法規要求建立木材來源追蹤體系,確保生產木材的合法性和木材來源的可追溯性。第五,相關政府機構或行業協會應該為企業提供法規咨詢和培訓等服務。及時搜集合法性木材來源的信息,為企業獲取合法木材提供技術支持;提供相關的知識和應對措施培訓;做好法律糾紛援助工作,法規實施后相關貿易摩擦不可避免,相關機構應指導企業熟悉法規和應訴程序,做好相關訴訟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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