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加強木竹經營加工企業監管
2005-01-19來源:熱度:12449
近日,江西省撫州市政府發出《關于依法加強木竹經營加工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森林限額采伐制度,從2005年開始,國有林木材生產計劃下達到國有林場,集體林木材生產計劃下達到村組,不得層層預(截)留。必須立即糾正有關限制原木、原竹銷售出鄉、出縣、出市,以及其他限制木材流向,侵害林業經營者自主權的做法,建立統一開放的林產品市場,搞活林產品流通。木竹經營加工企業原料收購應市場運作,不得壟斷木竹收購,強行壓價,損害林農利益。木竹經營加工企業實行轄區管理。切實加大對非法運輸木材和亂收亂購木材的打擊力度。市林業局要加強對縣(區)林業局的執法監督檢查,要嚴肅追究有關執法機構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不能姑息遷就。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妥善解決好林業行政執法單位的人員、編制問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不得給林業執法單位下達罰款任務,林業部門的行政經費必須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及時足額撥給,確保林業部門正常運轉。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林業工作,對本地區林業工作全面負責。對林業建設的主要目標,要實行任期目標管理。各縣(區)林業局要將對木竹經營加工企業的日常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對玩忽職守等失職瀆職行為的直接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對有關領導追究領導責任,并嚴肅處理。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