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名牌商標賣假地板而入獄 企業需加強商標保護意識
近期,地板行業有關涉嫌貼假冒商標進行販賣的新聞被廣泛議論,尤屬于圣象地板起訴圣象維納斯為例。日前,24歲的王女士因為娘找不到工作,便投奔姐姐做起地板生意,卻因假冒注冊商標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貼名牌地板商標 販賣假冒產品
8月28日,丹陽市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王某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王某今年24歲,去年3月,她來到北京,由于沒找到工作,便投奔了同在北京做木地板生意的二姐,幫她銷售木地板。
平時,王某所銷售的木地板以普通品牌為主,但是偶爾會有商家要求購買知名品牌的木地板,王某在接下這樣的訂單后會將訂單交由專門的工廠進行加工。加工好的木地板則被貼上了知名品牌的標識,包括:“圣象”、“Power Dekor”、“安德森”等。
去年5月到10月間,王某先后向山東煙臺的經銷商某裝飾材料公司沈某銷售三批假冒注冊商標的地板,共賣出8萬多元。2013年12月,警方將王某抓獲。
附:地板企業需加強商標保護意識
地板企業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僅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任何形式的自行改變均不受法律保護。
地板企業應密切關注《中國商標網》等權威信息發布,對涉嫌與本企業的在先權利相沖突的他人申請注冊或已經注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商標異議或爭議申請。
地板企業應充分利用銷售網點作為商標維權陣地,主動培訓相關銷售人員,通過銷售人員加強周邊市場巡查,及時發現侵權線索,提高維權效果。
地板企業發現他人涉嫌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時,應及時制定并采取應對措施,搜集并以公證方式固定下列證據:1.侵權商品及商標標識;2.銷售合同及憑證;3.生產、銷售、貯運場所照片;4.其他有關證據。
地板企業應實施風險控制,根據企業特點建立商標專用權預警機制,制定應對商標專用權糾紛方案。地板企業可依托律師事務所、商標代理機構等中介組織或相關行業協會的法律優勢,整合資源,增強保護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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