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環保審批擅自開工建設 湖州雙寧木業有限公司被處罰

2019-09-19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熱度:3657

據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政府網站消息,近日,湖州市生態環境局吳興分局公布2019年4-8月行政處罰情況。

吳興分局表示,于2019年5月6日對當事人“木門生產項目未經環保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立案調查?,F查明,當事人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木門生產項目,執法檢查時當事人生產項目正在建設,部分工藝已基本建成,木工車間有部分工人正在生產,相關的污染物防治措施未全面落實。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已構成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罰款人民幣50000(伍萬)元整。

企業名稱

案號

處罰時間

案由

行政處罰摘要

湖州雙寧木業有限公司

湖吳環罰(2019)17號

2019.6.13

未批先建

我局于2019年5月6日對當事人“木門生產項目未經環保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予以立案調查?,F查明,當事人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木門生產項目,執法檢查時當事人生產項目正在建設,部分工藝已基本建成,木工車間有部分工人正在生產,相關的污染物防治措施未全面落實。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已構成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罰款人民幣50000(伍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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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