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通知、不打招呼!臨沂市生態環境局正式啟動綜合執法行動!

2020-04-13來源:臨沂生態環境熱度:10240

不發通知、不打招呼!臨沂市生態環境局正式啟動綜合執法行動!

4月3日,臨沂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0年**次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暨復工復產幫扶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光同志出席會議并講話。

不發通知、不打招呼!臨沂市生態環境局正式啟動綜合執法行動!

不發通知、不打招呼!臨沂市生態環境局正式啟動綜合執法行動!

4月9日,臨沂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0年**次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暨復工復產幫扶行動啟動會議,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光同志出席會議并講話。

不發通知、不打招呼!臨沂市生態環境局正式啟動綜合執法行動!

不發通知、不打招呼!臨沂市生態環境局正式啟動綜合執法行動!

現場轉交執法任務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2020年**次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暨復工復產幫扶行動實施方案

1

實施范圍和行動內容

全市所轄縣區。內容包括:

1.2019年山東省“藍天保衛戰”反饋問題整改銷號情況。

2.2019年省級綜合執法行動反饋問題整改銷號情況。

3.重點信訪查處情況回頭看。

4.大氣污染防治情況。

5.排污許可制執行情況。

6.在線監測超標及站點故障問題。

2

實施時間和人員分組

執法行動自2020年4月9日至4月17日,共9天,其中集中培訓1天,現場執法7天,梳理匯總檢查情況1天。本次執法行動共組織3個檢查組,成員主要由山東省臨沂市環境監測中心和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組成。

3

檢查方式和數量

采取機選搖號的方式從填報的“雙隨機、一公開”數據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重點檢查對象和一般抽查對象結合工作實際確定合理的抽查比例。機選搖號時,對生態環境污染防治的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和重點問題可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實現差別化靶向監管。檢查數量每個檢查組42家左右。

4

督導、檢查、監測、幫扶要點

督導要點

1.2019年山東省“藍天保衛戰”反饋問題整改銷號情況。重點督導問題是否整改落實到位,是否存在新的環境違法行為;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是否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2.2019年省級綜合執法行動反饋問題整改銷號情況。重點督導問題是否整改落實到位,是否存在新的環境違法行為;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是否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3.重點信訪回頭看。重點督導重點信訪是否查處到位,存在問題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新的環境違法行為。

檢查要點

1.大氣污染防治情況。涉VOCs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已配套安裝VOCs治理設施,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已安裝用電量監控企業重點落實生產及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查看是否存在違法排污問題。
2.排污許可制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是否持證排污,排污許可證已到期注銷企業是否停產,整改事項是否完成;持證排污企業是否落實排污許可管理制度。
3.在線監測超標及站點故障問題。重點檢查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及運行情況,檢查小時均值多次超標及站點長時間故障的原因,查看是否存在環境違法行為。

監測要點

環境監測人員對污染源外排廢水、廢氣進行采樣,根據排污單位行業特點確定重點監測的污染因子,負責聯系協調監測中心對采樣廢水、廢氣等進行化驗分析,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監測報告。

幫扶要點

1.科學分類指導。因企施策,精準幫扶。嚴格掌握執法檢查頻次和力度,采取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措施,**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對不同行業類別企業進行差異化管控,堅決防止“一刀切”。
2、差異化執法。借助企業信用評價系統和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實行差異化執法。對環保管理水平先進、環境信用評價良好、資源要素產出高的企業和保障民生類項目、新舊動能轉換重點工程等,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做到對守法者無事不擾。
3、包容審慎監管。嚴格執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魯環發〔2020〕1號),對列入的8種輕微違法免于處罰清單的違法行為、初次違法及違法情節輕微且立即整改,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可采取行政提示、行政指導、行政告誡等方式予以規范處置,可免于或從輕處罰。
4、開展守法宣傳服務。為企業守法創造良好輿論氛圍,培育、提升企業自覺守法的意識和能力,助力企業更好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5、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按照生態環境部《指導意見》中《監督執法正面清單》要求,因地制宜結合“四減四增”、新舊動能轉換等工作,將環保管理水平先進、環境信用評價良好、資源要素產出高的企業統籌考慮納入正面清單,免除部分企業現場執法檢查。

注意!

本次行動采用“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獨立調查方式,采用突擊檢查和夜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現場檢查。
對問題查處不到位或未按要求整改的,進行全市通報。對通報后仍未按要求查處辦理或對執法行動中發現的問題未能按期完成整改、虛假整改、后期監管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將嚴格量化并依據《山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量化問責規定》進行嚴肅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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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