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2020-12-18來源:睢寧縣應急管理局基礎科熱度:11399

12月5日,市應急管理局副調研員夏文江帶領安全專家對睢寧縣沙集鎮、凌城鎮產業較集中的粉塵涉爆企業進行督導,檢查了江蘇海德曼材料有限公司、徐州愛諾佳家具有限公司、江蘇中悅木業有限公司、江蘇杰冠迪實業有限公司、徐州博翰家具有限公司、徐州明剛家具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重點檢查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粉塵涉爆行業領域和有限空間領域4項執法檢查重點事項的開展情況,同時深入企業排查整改重大隱患,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針對檢查中發現的4家企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市應急管理局及時對相關企業下達執法文書,立案查處。

徐州博翰家具有限公司

在對徐州博翰家具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等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檢查中確認,除塵設備鎖氣卸灰裝置的電機缺損,不能正常使用

1、廠區西側與砂光打磨的管道缺乏火花探測及熄滅裝置;

2.現有的隔爆閥位置不符合安裝要求,隔爆閥與除塵器之間的管道采用螺旋管安裝,且安裝距離不足;

3.干式除塵器未見風壓差、溫控、氣壓、水壓噴淋的設置等

現場檢查照片:

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處罰結果

責令其限期改正,擬對該企業作出處人民幣肆萬伍仟元(¥45000元)行政處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款:

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

第九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江蘇中悅木業有限公司

在對江蘇中悅木業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等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檢查中確認,除塵設備采用沉降結構,屬重大安全隱患,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

1、除塵系統采用沉降結構,未設置65°的灰斗和鎖氣卸灰裝置;

2.隔爆閥位置不符合安裝要求,隔爆閥與除塵器之間的管道采用螺旋管安裝;

3.干式除塵器未見風壓差、溫控、氣壓、水壓噴淋的設置等

現場檢查照片:

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處罰結果

責令其限期改正,擬對該企業作出處人民幣四萬伍仟萬元(¥45000元)行政處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款:

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

第九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徐州愛諾佳家具有限公司

在對徐州愛諾佳家具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等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檢查中確認,除塵設備均采用沉降結構,屬重大安全隱患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

1、除塵系統采用沉降結構,未設置65°的灰斗和鎖氣卸灰裝置;

2.隔爆閥位置不符合安裝要求,隔爆閥與除塵器之間的管道采用螺旋管安裝;

3.干式除塵器未見風壓差、溫控、氣壓、水壓噴淋的設置等

現場檢查照片:

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處罰結果

責令其限期改正,擬對該企業作出處人民幣四萬伍仟萬元(¥45000元)行政處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款:

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

第九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江蘇杰冠迪實業有限公司

在對江蘇杰冠迪實業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等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檢查中確認,除塵設備均采用沉降結構,屬重大安全隱患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

1、除塵系統采用沉降結構,未設置65°的灰斗和鎖氣卸灰裝置;

2.隔爆閥位置不符合安裝要求,隔爆閥與除塵器之間的管道采用螺旋管安裝;

3.干式除塵器未見風壓差、溫控、氣壓、水壓噴淋的設置等

現場檢查照片:

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江蘇睢寧縣多家家具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查處

處罰結果

責令其限期改正,擬對該企業作出處人民幣四萬伍仟萬元(¥45000元)行政處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款:

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

第九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

免責聲明:凡注明稿件來源的內容均為轉載稿或由企業用戶注冊發布,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轉載稿和圖片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聯系我們刪除,同時對于用戶評論等信息,本網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

責編:方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