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林業管理體制與《歐盟木材條例》存在沖突
瑞士出口商抱怨:歐盟的買家正堅持要求瑞士木材出具過分嚴格的證明,認為這是確保遵守《歐盟木材條例(EUTR)》所必須的要求。 瑞士木材貿易聯合會(Swiss Timber Trade Federation/STTF)認為:一些被要求出具的證明,在瑞士根本找不到對應的材料。 瑞士木材貿易聯合會負責人Joerg Reimer表示:自《歐盟木材條例(EUTR)》開始實施以來,經營瑞士出產木材的出口商,已被要求出具“莫須有”的證明,以證明其合法性,特別是意大利。一些客戶稱為遵守《歐盟木材條例(EUTR)》,甚至要求提供采伐特許權的信息,以證明采伐權以及海關支付已符合要求。 供應商無法提供這些證明信息,因為在瑞士根本不存在相對應的材料。 Reimer說:在瑞士,采伐特許權并沒有實施,而是由地方林業機構許可采伐。瑞士法律并沒有對木材采伐征稅或其他費用,也沒有對木材或木制品出口征收關稅。 為應對《歐盟木材條例(EUTR)》的實施,瑞士政府環境部為此發布了2個情況說明。一方面是向瑞士相關從業者解釋《歐盟木材條例(EUTR)》的內容,另一方面則是向歐盟消費者說明瑞士林業管理制度以及相應的監管措施,以確?!稓W盟木材條例(EUTR)》要求得以實施。在第二個情況說明中稱:瑞士的林業管理機制,以足以確保該國非法木材采伐的風險基本為0。 “事實是從瑞士林地采伐的木材不可能存在非法風險。事實上,瑞士是全球范圍內第一個著手處理非法木材問題的國家,早在19世紀,就對此實施了嚴格的林業和采伐法律。因此,瑞士的林木應該被認為是絕對干凈和合法的?!?/p>
歐盟木材法規執行 我國中小家具企業受沖擊
世界木材工業的快速發展帶來了非法采伐等突出問題,為了抑制非法采伐活動,歐盟于2010年10月制定的《歐盟木材法規》已于2013年3月3日開始強制實施。新法規要求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產品都具有合法性,即歐盟27國所有的木材生產商和進口商都必須通過“盡職調查(duediligence)”,以確保所有進入歐盟市場交易的木材產品的合法性,從而要求所有向歐盟提供木材產品的廠商都必須建立可追溯的供銷監管鏈。 中國是世界最大的木材產品生產國和貿易國,同時也是歐盟市場木材產品最重要的進口國,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將對中國木材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顯著影響。 沖擊——中小企業是新法案影響主體 近些年,我國商品出口頻頻遭遇壁壘。據悉,歐盟近日正式實施的歐盟新木材法規,進一步提高了我國木制品的輸歐門檻。 中國作為歐盟市場木材產品最重要的進口國,并且由于中小企業在中國的木材行業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必將對我國木材中小企業帶來顯著影響。 據統計,2008年,中國木材行業共有企業12。79萬家,其中中小企業12。55萬家,占全部企業數量98。07%,中小企業在我國木材行業出口中也占有重要地位,2008年中國木材行業出口企業4014家,其中中小企業就有3854家。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法規的出發點是為了抵制對森林非法采伐,對于解決目前全球森林退化和氣候變暖等問題有著積極意義。另外,新法規可以提高合法木材市場競爭力,引導廣大企業采用合法木材作為原材料,有效減低非法采伐木材所引起的市場惡性競爭。歐盟木材木制品貿易的這道新壁壘,事關企業的生死存亡,中國出口企業紛紛感到“壓力山大”。 擔憂——醉翁之意直指中國制造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木制品出口國,家具、人造板、地板及木制品出口量均位居世界首位。歐盟是我國木制品出口第二大市場,2011年出口歐盟的木制品占中國木制品當年出口總額近1/4。 有專家指出,新木材法規除了將導致部分發展中國家生產的木材和木制品難以進入歐盟市場,還將直接引發木家具、木制品企業原材料成本的上漲,以及大幅提高企業管理的成本。據了解,中國由于森林資源缺乏,國內木材供需缺口很大程度上依賴進口彌補。 2009年-2010年中國共進口木材3。7億立方米,2010年中國木制品進口總額達112億美元,是世界第二大木制品進口國。中國木材的進口主要來自發展中國家,包括俄羅斯、泰國、巴布亞新幾內亞、所羅門群島和加蓬等國,這些國家的森林保護法律體系尚未健全,濫砍濫伐嚴重,難以提供有效的木材合法證明,被認為是世界木材非法采伐的來源地。該法規實施以后,使用這些來源地木材生產的木制品將難以進入歐洲市場,那些無法調整木材來源渠道的企業甚至會被迫退出歐洲市場。 從全球范圍來看,獲得FSC認證的木材大約只有10%。而就中國而言,市場上獲得認證的木材則不到1%。專家認為,歐盟新木材法規作為一個新的“綠色壁壘”,無疑大大抬高了我國家具、地板等木制品出口的門檻。 壓力——木材行業面臨“大浪淘沙” 歐盟的新指令對我國地板企業影響到底如何?很多企業分析,歐盟新規執行后,通過FSC森林供應認證的原材料比較少,必然導致企業增加采購成本,還要承擔額外的認證費用。因此,新政策的執行,木制品行業可能會出現洗牌,對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出口企業將會產生較大影響,甚至可能會迫使相關企業退出歐洲市場。 專家分析,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對不同規模的企業影響具有顯著的差異,對規模小的企業的不利影響相對較重,而對規模較大的企業的不利影響程度相對較輕,從而可能促使較大規模的企業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進行調整,而規模較小的企業可能放棄歐盟市場,甚至退出木材行業。中國木材產品出口企業將進一步向大型企業轉型,企業規模分布也將進一步向大型企業方向集中,各產業的企業平均規模將進一步擴大。 專家提醒,與2008年相比,近幾年我國木材中小企業原材料成本、勞動力成本都有顯著的增長,歐盟新法規的實施帶來的負面影響,也將隨著木材行業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的惡化,其不利影響將被疊加放大。 歐盟新法規的實施,標志著從此歐盟市場將對非法木材和木制品進口堅決說“不”,這無疑是對中國木材企業又一個嚴峻考驗,同時也倒逼中國市場規范化。面對國際市場上日益提高的行業標準,部分業內人士認為,是挑戰也是機遇。新規有利于督促中國木材行業轉型升級,建立便利高效的國內應對配套體系和具有中國特色的木材認證體系。
歐盟木材法規執行 我國中小家具企業受沖擊
世界木材工業的快速發展帶來了非法采伐等突出問題,為了抑制非法采伐活動,歐盟于2010年10月制定的《歐盟木材法規》已于2013年3月3日開始強制實施。新法規要求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產品都具有合法性,即歐盟27國所有的木材生產商和進口商都必須通過“盡職調查(duediligence)”,以確保所有進入歐盟市場交易的木材產品的合法性,從而要求所有向歐盟提供木材產品的廠商都必須建立可追溯的供銷監管鏈。 中國是世界最大的木材產品生產國和貿易國,同時也是歐盟市場木材產品最重要的進口國,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將對中國木材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帶來顯著影響。 沖擊——中小企業是新法案影響主體 近些年,我國商品出口頻頻遭遇壁壘。據悉,歐盟近日正式實施的歐盟新木材法規,進一步提高了我國木制品的輸歐門檻。 中國作為歐盟市場木材產品最重要的進口國,并且由于中小企業在中國的木材行業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必將對我國木材中小企業帶來顯著影響。 據統計,2008年,中國木材行業共有企業12。79萬家,其中中小企業12。55萬家,占全部企業數量98。07%,中小企業在我國木材行業出口中也占有重要地位,2008年中國木材行業出口企業4014家,其中中小企業就有3854家。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該法規的出發點是為了抵制對森林非法采伐,對于解決目前全球森林退化和氣候變暖等問題有著積極意義。另外,新法規可以提高合法木材市場競爭力,引導廣大企業采用合法木材作為原材料,有效減低非法采伐木材所引起的市場惡性競爭。歐盟木材木制品貿易的這道新壁壘,事關企業的生死存亡,中國出口企業紛紛感到“壓力山大”。 擔憂——醉翁之意直指中國制造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木制品出口國,家具、人造板、地板及木制品出口量均位居世界首位。歐盟是我國木制品出口第二大市場,2011年出口歐盟的木制品占中國木制品當年出口總額近1/4。 有專家指出,新木材法規除了將導致部分發展中國家生產的木材和木制品難以進入歐盟市場,還將直接引發木家具、木制品企業原材料成本的上漲,以及大幅提高企業管理的成本。據了解,中國由于森林資源缺乏,國內木材供需缺口很大程度上依賴進口彌補。 2009年-2010年中國共進口木材3。7億立方米,2010年中國木制品進口總額達112億美元,是世界第二大木制品進口國。中國木材的進口主要來自發展中國家,包括俄羅斯、泰國、巴布亞新幾內亞、所羅門群島和加蓬等國,這些國家的森林保護法律體系尚未健全,濫砍濫伐嚴重,難以提供有效的木材合法證明,被認為是世界木材非法采伐的來源地。該法規實施以后,使用這些來源地木材生產的木制品將難以進入歐洲市場,那些無法調整木材來源渠道的企業甚至會被迫退出歐洲市場。 從全球范圍來看,獲得FSC認證的木材大約只有10%。而就中國而言,市場上獲得認證的木材則不到1%。專家認為,歐盟新木材法規作為一個新的“綠色壁壘”,無疑大大抬高了我國家具、地板等木制品出口的門檻。 壓力——木材行業面臨“大浪淘沙” 歐盟的新指令對我國地板企業影響到底如何?很多企業分析,歐盟新規執行后,通過FSC森林供應認證的原材料比較少,必然導致企業增加采購成本,還要承擔額外的認證費用。因此,新政策的執行,木制品行業可能會出現洗牌,對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出口企業將會產生較大影響,甚至可能會迫使相關企業退出歐洲市場。 專家分析,歐盟新木材法案的實施對不同規模的企業影響具有顯著的差異,對規模小的企業的不利影響相對較重,而對規模較大的企業的不利影響程度相對較輕,從而可能促使較大規模的企業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進行調整,而規模較小的企業可能放棄歐盟市場,甚至退出木材行業。中國木材產品出口企業將進一步向大型企業轉型,企業規模分布也將進一步向大型企業方向集中,各產業的企業平均規模將進一步擴大。 專家提醒,與2008年相比,近幾年我國木材中小企業原材料成本、勞動力成本都有顯著的增長,歐盟新法規的實施帶來的負面影響,也將隨著木材行業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的惡化,其不利影響將被疊加放大。 歐盟新法規的實施,標志著從此歐盟市場將對非法木材和木制品進口堅決說“不”,這無疑是對中國木材企業又一個嚴峻考驗,同時也倒逼中國市場規范化。面對國際市場上日益提高的行業標準,部分業內人士認為,是挑戰也是機遇。新規有利于督促中國木材行業轉型升級,建立便利高效的國內應對配套體系和具有中國特色的木材認證體系。
歐盟木材新規當道 產業鏈規范有益于家具企業
經歷過市場變幻考驗的中國企業對國際規則的變化“嗅覺”更靈敏了。已于3月3日開始強制實施的《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法規》對于參加第113屆廣交會的家具企業來說,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因為目前歐盟內部各國的實施細則并未明確,對由此帶來的成本上漲或其他可能產生的影響,諸多參展企業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但無論是迎頭配合,還是認為歐盟新規是又一種“綠色壁壘”,參展企業對此并沒有感到太多意外?!敖邮?、消化、解決”幾乎是所有企業的態度,而這也是應對過國際金融危機的中國企業最基本的態度。 引國外認證機構搶商機 廣交會二期開展第一天,家具展位的采購商和上屆相比明顯增多。雖然不時要顧及客戶的拜訪和咨詢,說到新近開始實施的《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法規》,寧波阿爾特家具有限公司業務三部經理胡松表示,對企業的影響是存在的,當客戶要求出口企業必須證明其家具原料來源的合法性時,企業需要找到相關機構進行認證,“但不會很大”。 不過,他更愿意先從一個有趣的現象和記者談起:不久前,阿爾特派代表參加了由國際知名的檢驗、認證機構BV組織的關于該法規的研討會。 此前中國輕工產品進出口商會家具分會人士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時透露,目前法規還沒有出臺細則。正因如此,許多國外認證機構開始搶占先機,紛紛向歐盟申請認證資質。BV作為最早提出認證資質的專業機構之一,還專門請德國的一家IT公司設計了木材合法性認證系統。 “盡管目前BV還未得到歐盟的回復,但我們已經向BV提交申請。一旦有客戶提出要求,我們可以第一時間滿足?!痹诤煽磥?,與國際知名認證機構合作,也是對自己產品品質的有力“背書”。 與此前家具企業較為熟知的FSC認證不同,胡松告訴記者,后者主要針對木材的可追溯管理,對價格的影響明顯。例如,采用FSC認證的原料的產品成本會增長20%~30%,但出口企業通過此類認證后,單筆訂單的FSC認證費用一般由進口商負責,是否進行認證取決于客戶的意愿。而歐盟新規認證不涉及明顯的成本增長,只需證明家具所用木材是合法而非非法采伐即可,是歐盟強制執行的。 產業鏈規范有益所有環節 以“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產品都須具有合法性”為準則的歐盟新規,不僅約束的是木材的來源,而且貫穿木材生產的整個鏈條。 福建省家具進出口公司出口一部的陳澎鳴告訴記者,早在5年前,企業就開始申請FSC認證了。無論是實木還是人造板的材質,企業采用的都是再生森林,即生長期為15~20年的人工林,而不是原始森林材料。對于此次歐盟新規,企業從去年就開始籌備,“有"緩沖期",沖擊不會太大”。 而且,采用人造板的家具認證可能更便宜?!皣鴥鹊娜嗽彀迳a企業都已較規范,更容易適應歐盟的要求?!标惻禅Q說,“產業鏈的規范使整個鏈條上的企業都受益”。 不過,由于目前歐盟內部各國的實施細則并未明確,諸多參展企業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有參展企業認為,企業必須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進行技術改造,提高環境質量,同時增加有關檢驗、測試、認證和公關等手續以及其他相關投入。 更有不愿具名的參展企業負責人向記者反映,進口商委托的國內某些認證機構還存在不規范的現象,“付錢能通過認證,而且有時還要反復折騰幾次才能通過”。 據記者了解,2012年,我國家具及其零件累計出口額達488.24億美元,同比增長28.7%。美國和歐盟各國一直是我國家具的主要出口國,對上述兩地的家具出口值占我國家具出口總值的50%以上。
歐盟木材新規當道 產業鏈規范有益于家具企業
經歷過市場變幻考驗的中國企業對國際規則的變化“嗅覺”更靈敏了。已于3月3日開始強制實施的《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法規》對于參加第113屆廣交會的家具企業來說,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因為目前歐盟內部各國的實施細則并未明確,對由此帶來的成本上漲或其他可能產生的影響,諸多參展企業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但無論是迎頭配合,還是認為歐盟新規是又一種“綠色壁壘”,參展企業對此并沒有感到太多意外?!敖邮?、消化、解決”幾乎是所有企業的態度,而這也是應對過國際金融危機的中國企業最基本的態度。 引國外認證機構搶商機 廣交會二期開展第一天,家具展位的采購商和上屆相比明顯增多。雖然不時要顧及客戶的拜訪和咨詢,說到新近開始實施的《歐盟木材與木制品法規》,寧波阿爾特家具有限公司業務三部經理胡松表示,對企業的影響是存在的,當客戶要求出口企業必須證明其家具原料來源的合法性時,企業需要找到相關機構進行認證,“但不會很大”。 不過,他更愿意先從一個有趣的現象和記者談起:不久前,阿爾特派代表參加了由國際知名的檢驗、認證機構BV組織的關于該法規的研討會。 此前中國輕工產品進出口商會家具分會人士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采訪時透露,目前法規還沒有出臺細則。正因如此,許多國外認證機構開始搶占先機,紛紛向歐盟申請認證資質。BV作為最早提出認證資質的專業機構之一,還專門請德國的一家IT公司設計了木材合法性認證系統。 “盡管目前BV還未得到歐盟的回復,但我們已經向BV提交申請。一旦有客戶提出要求,我們可以第一時間滿足?!痹诤煽磥?,與國際知名認證機構合作,也是對自己產品品質的有力“背書”。 與此前家具企業較為熟知的FSC認證不同,胡松告訴記者,后者主要針對木材的可追溯管理,對價格的影響明顯。例如,采用FSC認證的原料的產品成本會增長20%~30%,但出口企業通過此類認證后,單筆訂單的FSC認證費用一般由進口商負責,是否進行認證取決于客戶的意愿。而歐盟新規認證不涉及明顯的成本增長,只需證明家具所用木材是合法而非非法采伐即可,是歐盟強制執行的。 產業鏈規范有益所有環節 以“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產品都須具有合法性”為準則的歐盟新規,不僅約束的是木材的來源,而且貫穿木材生產的整個鏈條。 福建省家具進出口公司出口一部的陳澎鳴告訴記者,早在5年前,企業就開始申請FSC認證了。無論是實木還是人造板的材質,企業采用的都是再生森林,即生長期為15~20年的人工林,而不是原始森林材料。對于此次歐盟新規,企業從去年就開始籌備,“有"緩沖期",沖擊不會太大”。 而且,采用人造板的家具認證可能更便宜?!皣鴥鹊娜嗽彀迳a企業都已較規范,更容易適應歐盟的要求?!标惻禅Q說,“產業鏈的規范使整個鏈條上的企業都受益”。 不過,由于目前歐盟內部各國的實施細則并未明確,諸多參展企業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有參展企業認為,企業必須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進行技術改造,提高環境質量,同時增加有關檢驗、測試、認證和公關等手續以及其他相關投入。 更有不愿具名的參展企業負責人向記者反映,進口商委托的國內某些認證機構還存在不規范的現象,“付錢能通過認證,而且有時還要反復折騰幾次才能通過”。 據記者了解,2012年,我國家具及其零件累計出口額達488.24億美元,同比增長28.7%。美國和歐盟各國一直是我國家具的主要出口國,對上述兩地的家具出口值占我國家具出口總值的50%以上。
受歐盟木材法規影響 浙江家具出口持續下降
繼美國《雷斯法案》之后,3月3日起正式強制實施的歐盟“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令浙江省家具出口再添阻力。該歐盟新指令要求今后出口歐盟的木材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都必須獲得FSC(森林認證)的“身份證”,即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 受此影響,今年3、4月份浙江家具對歐盟出口連續兩個月出現同比下降。據杭州海關最新數據顯示,3月我省家具出口2.5億美元,同比下降9.8%,4月出口2.3億美元,同比下降2.8%。
歐盟木材法規對我國出口木制品行業的影響
一、歐盟木材法規出臺背景 于2013年3月開始生效的歐盟木材法規(European Union Timber Regulation)是為了進一步遏制毀林行為,鼓勵合法木材貿易,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關閉歐盟非法采伐木材市場的大門,規范歐盟市場參與木材貿易企業的行為而設立的強制性法規。早在2003年,歐盟委員會便已開始了相關保護森林資源、促進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立法工作并逐步推進。2010年10月20日頒布了木材法規EU No.995/2010,2012年7月6日頒布了該法規的實施細則EU No.607 /2012。該強制性法規明確了木材和木制品進口商的義務,要求輸歐盟的木材及木制品,其生產加工、銷售鏈條上的所有廠商,必須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林場),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歐洲議會和歐盟委員會認為該法規是根據聯合國關于氣候變化的框架協議所作出的諸多努力與行動的補充,有利于緩和全球氣候的惡化。 二、歐盟木材法規主要內容 EU No.995/2010明確了歐盟木材法規的基本要求、認證計劃、法規強制實施措施和實施法規的時間表。實施細則EU No.607 /2012包含了對運營商的相關要求、風險評估工作的相關程序、對監督機構的相關規定等內容。 (一)歐盟木材法規適用范圍和責任主體 歐盟木材法規作為一個新的“綠色壁壘”,其內容涵蓋了用于辦公室、廚房、睡房、客飯廳的木制家具,木器(包括木制飾板)、各類木板、木制畫框、照相框及鏡框以及各類木制包裝(包括木箱、木盒等)。歐盟木材法規要求所有出口到歐盟的木制品都要有相關的合法來源證明,要求所有大小森林公司、第一級和第二級木材加工商、木制品的外貿商和零售商們必須承擔執行盡責調查的法律義務,最大限度地證明他們所經營的產品是按照原產國相關法規合法采伐的。該法規還對歐盟內部從事這些產品貿易的機構提出了要求。 (二)歐盟木材法規的基本要求 盡責調查是本法規的核心內容。依據法規要求,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木材制品的第一個訂(供)貨人(定義為“運營人”)要實行盡責調查程序,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來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風險。對在歐盟內部采購的貿易商并不要求進行盡責調查,但必須保存木材來源記錄。盡責調查體系應能提供首次投放內部市場木材和木制品來源及供應商的信息,并且在適用情況下提供國內下級采伐地信息。在這些信息的基礎上,運營商應進行風險評估。對于監測到的風險,運營商應以與其等級相符的方式進行風險規避,從而預防非法采伐木材和含有上述木材的木制品進入內部市場。 歐盟木材法規要求每一個運營者實行記錄制度,進行盡責調查。所有相關的記錄必須保存5年,必要時還需提供充分的證據。盡責調查程序包括3個風險管理要素:信息獲取、風險評估和風險規避。 1.信息獲取。經營者必須提供產品的7種信息,即產品描述、樹種常用名稱和學名、采伐地和使用地的特許采伐權證明、數重量(或材積)、供應商(至運營者)的名稱和地址、各環節貿易商的名稱和地址、符合產地國家森林法規的證明文件。樹種名稱盡可能根據《BSEN135562003原木和鋸材》標準用學名表示,允許參照歐洲通用的木材術語。 2.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程序的目的是評估一個含有木材的產品可能存在非法采伐的風險。如果評估結果表明產品來自非法采伐地的風險可忽略不計,產品就可能被允許進入歐盟市場。否則,還必須進入風險規避程序。 3. 風險規避。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從非法采伐來源地家具的風險,風險規避設定了進一步采取的措施和程序,運營商必須提供附加資料和附加文件,還要進行第一方(指供貨方)走訪核查及第三方核查 。 三、歐盟木材法規對我國出口木制品行業的影響 歐盟是我國木制品出口第二大市場,2011年出口歐盟的木制品占中國木制品當年出口總額的近1/4。該法規無疑將抬高我國木制品出口的門檻。歐盟木材法規的產品對象包括從世界各國輸入歐盟以及歐盟境內生產的木材和木制品。但由于歐盟進口的木制家具近七成來源于中國,而且歐盟國家一直都把我國看成是非法采伐的高風險國家,可能會對從我國進口的產品實施更為嚴格的檢查,因此,該法規的出臺對我國產品有一定的針對性,它可能會推動我國木制品行業重新洗牌,對出口木制品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出口企業將會產生較大影響。這種影響主要來自以下方面: 1.將直接提高企業管理成本。為了滿足歐盟木材法規要求,我國出口企業及運營商需要調整管理思路和方法體系,培訓管理人員和鏈條從業人員,搜集管理各種必要信息,履行舉證義務。但由于木制品供應鏈條錯綜復雜,生產企業收集相關信息資料較為困難,企業需要投入很大管理成本。 2.提高企業原料成本。該法規將直接導致部分發展中國家的原料難以進入市場,因為通過FSC森林供應認證的原材料比較少,合法木材價格高,這將導致企業增加采購成本。尤其是原材料成本已經在逐年大幅上升的情況下,使我國木制品出口企業面臨雪上加霜的局面。 3.增加企業運輸成本。目前通過FSC森林供應認證的本地林場較少,歐盟客戶提出要求后,異地購買原材料的運輸成本將增加。 4.一些過于依賴進口原料的企業將面臨退出市場的壓力。由于森林資源缺乏,目前我國國內木材原料很大程度上依賴進口彌補,主要來自俄羅斯、泰國、巴布亞新幾內亞、所羅門群島和加蓬等國,這些國家的森林保護法律體系尚未健全,難以提供有效的木材合法證明。歐盟木材法規實施后,無法調整木材來源渠道的企業會被迫退出歐盟市場。 5.增加企業認證費用。企業若要通過第三方森林認證可能要承擔額外的認證費用。據廣東省WTO/TBT通報資訊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目前歐盟認可的第三方森林認證是泛歐森林認證體系(PEFC)和泛美森林認證體系(FSC),認證費用可達數十萬元人民幣,而企業需要在生產和經營中投入大量的成本才能達到這些認證要求或維持資格。 四、應對建議 1.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大對木材銷售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市面上銷售的木材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杜絕在國內非法砍伐的木材進入流通市場,進一步規范木材市場的秩序。 2.政府各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商會和企業等單位應積極聯合,共同應對這項技術壁壘。 3.引導企業盡快充分理解歐盟木材法規的相關要求,并加強對木材供應鏈的管理,在購買木材時應索要木材合法性的相關證明文件,以保證所用原料的可追溯性。 4.積極推動國內外森林認證的國際互認,引導企業進行第三方森林認證。 5.企業自身要順應發展潮流,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改進生產工藝,盡可能使用替代原材料,避開歐盟技術壁壘。 6.企業應積極開拓上游市場,建立多家認證木材供應渠道,降低自身經營成本和風險。 7.應鼓勵木材生產企業使用回收木材和木制品,因為二手木材或木制品不在該法規限制范圍。 8.鼓勵企業采取多元化市場戰略,開拓其他市場,減少對歐盟市場的依賴。
美國闊葉木外銷委員會(AHEC) 和新的歐盟木材法律
歐盟委員會提出的“非法采伐立法”已經在議會里通過了。同時它也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非法木材貿易不再可以被接受。法令必須在木材業上執行。 七月份,歐盟委員會、理事會和議會代表,同意從歐洲法律文本執行取消非法木材貿易。七月七日,歐洲議會以壓倒性的多數選票勝出,可以很肯定的是歐洲議會將在九月正式通過立法。 一部分的激進分子,也許對木材方面的知識有限,想為所有木材產品全面的合法化,根本沒有考量他們是否是低風險的來源。實際上無法實施這種措施,并會影響成本,造成木材很難與其他建筑材料如鋼材、混凝土競爭,在沒有兩者的壓力下,證明他們是合法的。好消息是“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和“風險概念”(risk assessment) 是任何木材立法的重要組織部分,實際上,新的歐洲立法會照搬對于 2008 年美國通過的雷斯法案修正案 (US Lacey Act Amendment)。 有趣的是,美國硬木聯合會發揮了關鍵作用并以身作則,例如支持通過美國雷斯法案修正案(US Lacey Act Amendment)。經過商討之后,歐盟表示,如果在歐洲商人身上發現木材的來源違反法律,包括歐盟以外的人將通過復制任何國家的法律來對付他們。 同等重要的是美國闊葉木外銷委員會(AHEC) 的歐洲機構一致的游說委托塞內卡克里喀研究,顯示了不到百分之一的美國硬木的風險來自不合法來源。這樣的風險強烈地影響了歐盟的利益。 較早的立法草案要求所有木材供應商,不論非法伐木的風險都要提供合法的證明全面追蹤到“收獲特許權” (concession of harvest)。有人甚至建議實行強制第三方持“可持續性”認證,在所有歐盟市場上交易的木材產品上標簽。 商定的案文包括一個條款,“輕微的風險”非法伐木的木材產品是不需要額外的措施。實際上,“風險概念”(risk assessment)的評估是歐盟立法的核心。所有在歐盟的經營者,“優等”木材和木材產品在歐洲市場上將會被要求進行盡職調查過程,除了再循環產品。這個過程會涉及系統化的風險評估和“適當和應當的”程序以盡量減少確認的風險。減低風險可能包括要求附加文件或第三方認證。 對于強制性的要求已經大大地減少,現在在歐盟里下游的交易商必須要知道木材產品是從何得到的和發售給誰(就是所謂的一來一往的追蹤(one-up-and-one-down))。這不會涉及任何的官僚主義,因為證據可以是發票或收據,所以在任何情況下,必須保存財政記錄。 執法和制裁的責任會落在個人會員的國家,如英國、德國、西班牙等等。雖然方法可能會因國家之間的法律而有所不同,立法將會效仿雷斯法案(Lacey Act)。如果當局設定一個授權的運營商進行非法交易原產品實行的制裁水平將可能取決于判決的有效性和合格水平運營商的盡職調查制度。 在美國硬木行業的一大步發展,AHEC 已委托 PE International 承擔生命周期評估(LCA)的研究不斷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以確保適當和公平的承認美國硬木符合環保特性。這個話題帶出關于二氧化碳排放量關系到美國硬木運輸從美國到歐洲和其他地方。大多數的運輸是通過海域,因此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是微不足道的。根據林業產業有限公司(Forest Industries Intelligence Ltd)獨立顧問說道:“美國硬木森林評估從歐洲經銷商進行碳足跡,發現森林里樹木的生長會累計碳,跟采伐造成的排放量、處理和運輸方面相比之下顯得多。事實上,運輸在整體碳足跡上來說是次要的因素。尤其是通過海域運輸。舉個例子,林業工業(Forest Industries Intelligence Ltd) 為 AHEC 表明,即使一個完整海上世界只要旅程超過 40,000 公里的行程將容易抵消的碳組合。 那當然在以科學為依據的事實和數據來支持這個例子,LCA 會檢討美國硬木“碳足跡”以便符合國際的碳標準。因此,歐盟新法律將提供歐洲進口商強烈的動機和必要的程序,要求歐洲木材進口商減低非法伐木的風險。通過 AHEC 和 LCA 的研究,已經可以看出美國硬木已經符合了這種需求。
美國闊葉木外銷委員會(AHEC) 和新的歐盟木材法律
歐盟委員會提出的“非法采伐立法”已經在議會里通過了。同時它也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非法木材貿易不再可以被接受。法令必須在木材業上執行。 七月份,歐盟委員會、理事會和議會代表,同意從歐洲法律文本執行取消非法木材貿易。七月七日,歐洲議會以壓倒性的多數選票勝出,可以很肯定的是歐洲議會將在九月正式通過立法。 一部分的激進分子,也許對木材方面的知識有限,想為所有木材產品全面的合法化,根本沒有考量他們是否是低風險的來源。實際上無法實施這種措施,并會影響成本,造成木材很難與其他建筑材料如鋼材、混凝土競爭,在沒有兩者的壓力下,證明他們是合法的。好消息是“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和“風險概念”(risk assessment) 是任何木材立法的重要組織部分,實際上,新的歐洲立法會照搬對于 2008 年美國通過的雷斯法案修正案 (US Lacey Act Amendment)。 有趣的是,美國硬木聯合會發揮了關鍵作用并以身作則,例如支持通過美國雷斯法案修正案(US Lacey Act Amendment)。經過商討之后,歐盟表示,如果在歐洲商人身上發現木材的來源違反法律,包括歐盟以外的人將通過復制任何國家的法律來對付他們。 同等重要的是美國闊葉木外銷委員會(AHEC) 的歐洲機構一致的游說委托塞內卡克里喀研究,顯示了不到百分之一的美國硬木的風險來自不合法來源。這樣的風險強烈地影響了歐盟的利益。 較早的立法草案要求所有木材供應商,不論非法伐木的風險都要提供合法的證明全面追蹤到“收獲特許權” (concession of harvest)。有人甚至建議實行強制第三方持“可持續性”認證,在所有歐盟市場上交易的木材產品上標簽。 商定的案文包括一個條款,“輕微的風險”非法伐木的木材產品是不需要額外的措施。實際上,“風險概念”(risk assessment)的評估是歐盟立法的核心。所有在歐盟的經營者,“優等”木材和木材產品在歐洲市場上將會被要求進行盡職調查過程,除了再循環產品。這個過程會涉及系統化的風險評估和“適當和應當的”程序以盡量減少確認的風險。減低風險可能包括要求附加文件或第三方認證。 對于強制性的要求已經大大地減少,現在在歐盟里下游的交易商必須要知道木材產品是從何得到的和發售給誰(就是所謂的一來一往的追蹤(one-up-and-one-down))。這不會涉及任何的官僚主義,因為證據可以是發票或收據,所以在任何情況下,必須保存財政記錄。 執法和制裁的責任會落在個人會員的國家,如英國、德國、西班牙等等。雖然方法可能會因國家之間的法律而有所不同,立法將會效仿雷斯法案(Lacey Act)。如果當局設定一個授權的運營商進行非法交易原產品實行的制裁水平將可能取決于判決的有效性和合格水平運營商的盡職調查制度。 在美國硬木行業的一大步發展,AHEC 已委托 PE International 承擔生命周期評估(LCA)的研究不斷進行進一步的研究以確保適當和公平的承認美國硬木符合環保特性。這個話題帶出關于二氧化碳排放量關系到美國硬木運輸從美國到歐洲和其他地方。大多數的運輸是通過海域,因此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是微不足道的。根據林業產業有限公司(Forest Industries Intelligence Ltd)獨立顧問說道:“美國硬木森林評估從歐洲經銷商進行碳足跡,發現森林里樹木的生長會累計碳,跟采伐造成的排放量、處理和運輸方面相比之下顯得多。事實上,運輸在整體碳足跡上來說是次要的因素。尤其是通過海域運輸。舉個例子,林業工業(Forest Industries Intelligence Ltd) 為 AHEC 表明,即使一個完整海上世界只要旅程超過 40,000 公里的行程將容易抵消的碳組合。 那當然在以科學為依據的事實和數據來支持這個例子,LCA 會檢討美國硬木“碳足跡”以便符合國際的碳標準。因此,歐盟新法律將提供歐洲進口商強烈的動機和必要的程序,要求歐洲木材進口商減低非法伐木的風險。通過 AHEC 和 LCA 的研究,已經可以看出美國硬木已經符合了這種需求。
歐盟木材法案正式生效 我國木制品出口歐盟市場受阻
2013年3月3日起,所有出口到歐盟的木制品必須持有第三方合法木材認證,如FSC,PEPC等。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中國市場能獲此認證的木材僅1%。為應對挑戰,企業還需及早作出調整。 歐盟“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的存在,令名為非強制性的國際森林認證(FSC)顯現出“強制”本色。因為按照2010年10月通過的歐盟“環保指令”要求,2013年3月3日起,所有出口到歐盟的木制品必須持有FSC“身份證”。 最后期限已到,經過2010年至2013年兩年的“預熱”,國內家具木制品出口企業準備好了嗎? 企業尚顯被動 “聽說過,全名忘了?!碑敱粏柤笆欠裰獣砸呀浬У臍W盟“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時,寧波永淦工藝品有限公司國際市場經理施海濤這樣告訴國際商報記者。 仿古家具是施海濤所在公司主要出口產品之一,而歐洲市場則為其年均貢獻60%~70%的出口量,但施海濤對歐盟市場頒布的法規表現不敏感。 據他介紹,2013年開年后,已有部分歐洲客戶以“環保指令”需要認證為由,開始要求其提供木材供應商證明文件等一并發來一些表格讓其填寫。施海濤稱,客戶所要求的文件均已按時提交,目前在等客戶反饋,畢竟下單和出貨之間有幾個月的時間可以緩沖,他認為到時再按照歐洲市場要求辦理還來得及?!罢f實話,環保指令要求什么我現在都不知道,等著客商消息吧,反饋不合格再說?!笔┖憩F得很坦然。 事實上,與施海濤懷有同樣心態的出口企業并不在少數。比如青島良木集團為了瞄準中高端家具市場,早年就完成了FSC認證,但在談起面對外部市場規則改變時,其國際部馬經理向國際商報記者指出,除公司戰略發展要求外,大多出口企業都是“被動”反應,中小規模企業尤甚。 獲FSC認證不易 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獲得認證的木材大約只有10%,而中國市場能夠獲得認證的木材還不到1%。 獲得FSC認證其實并不容易。辦理所謂的FSC“身份證”需要提交木材來源地、國家及森林、木材體積和重量、原木供應商的名稱地址等證明木材來源合法性的基本資料。據輕工商會之前提供的官方報告稱,FSC認證過程1個月即可完成,費用一般為2萬~3萬元,林場認證一般要10萬元,當然還要具體看申請方的規模和面積。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每年還有年審費,費用一般為1萬至2萬元。 但隸屬國際FSC認證權威機構瑞士SGS集團的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全國業務拓展及市場開發經理李蕾曾對國際商報記者指出:“實際操作下來,遠不是這么簡單?!? 她稱,時間方面,如果出口企業木制品原料取材來源地已經具有FSC認證,從申報材料到最終認證批準,需要2~4個月完成,遠超1個月;如果出口企業木制品原料取材來源地尚不具有FSC認證,則意味著出口企業必須重新選擇有認證的林場或協商木材供應林場參與認證,“這樣算下來,所需要的時間就不止幾個月了,幾年都是有可能的”。 李蕾補充說,資料中提到的都是硬性花費,其實企業在申請認證過程中,學習認證規則、聘用認證人才、材料準備等各種軟性花費也應計算在內。如此再看,為了申請FSC認證,企業的財務成本遠不止幾萬元。 應對要趁早 對出口企業一線工作頗為了解的廣東湛江檢驗檢疫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負責人對國際商報記者分析稱,“環保指令”會令企業生產成本大幅提升,擠壓利潤,連鎖反應下,國內家具、木制品行業或因此遭遇洗牌,部分依靠成本優勢經營的中小企業被“劣汰”,只有及早應對影響才能降到最小。 余姚市廣豐工貿發展有限公司是寧波一家從事板式家具生產的企業,該企業曾算過一筆賬,稱“環保指令”對他們來說會增加許多原來沒有的“額外工作”并大幅增加生產成本,如板材成本增加近50%(按照密度板的進價,以前用的非FSC認證板材的價格和現在的FSC認證板材的價格相比),預計今年出口產品企業將漲價10%,這在國際市場萎靡、出口競爭加劇的當下,顯然不是一個利好消息。 廣東湛江檢驗檢疫局負責人由此建議,一方面,國內家具、木制品出口企業 比如宜華木業公司開發的新工藝,將生產余料邊端打成一個個方形凹凸,將余料連接在一起加以利用,降低了“環保指令”帶來的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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