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木制品出口應提升整體優勢進市場
吉林省是傳統的森工大省,近年來全省木制品出口呈現出穩定、快速增長的趨勢。據海關統計,2004年吉林省木制品出口達25020萬美元,占全省出口額的比重達到14%,已超過紡織品成為我省第二大類出口商品。截至去年12月底,家具出口4177萬美元,同比增長90.9%。有關專家指出,我省木制品出口潛力仍然很大。 據有關部門統計,我省木制品在出口市場結構上,仍以傳統市場為主。延邊州、長春市、白山市、吉林市四個主要市(州),合計出口額達20375萬美元,占木制品出口總額的97.70%;在出口企業結構上,國有企業主要地位有所動搖,僅占木制品出口總額的38.9%,外商投資企業份額有所提高,出口達9860萬美元,占木制品出口總額的47.3%;在生產工藝及產品質量上,國內同行業中處于中上等水平。我省主要木制品出口生產企業如吉林新元木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重點出口企業,生產工藝先進,設備從德國、意大利等國引進。 但是,雖然我省的地板出口已經占一定的比例,初步具備了左右市場價格的能力。實際上我省木制品出口價格并不理想,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出口的積極性,我省木制品出口的品牌不夠規范,大多數在國際市場上沒有注冊商標,出口時往往包裝成“中性”商品,制約了企業擴大出口的規模和出口價格,特別是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還是要通過市場運作的形式來解決,周邊森工企業在材質和數量上都不能滿足企業的原料要求。在市場開發上,目前我省木制品出口市場相對集中,主要體現在亞洲、北美洲和歐洲市場,存在著一定的風險。 我省木制品出口沒有形成整體優勢。目前我省木制品出口企業有171戶,但是,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只有13戶,缺乏大規模、配套齊全的龍頭生產企業,與林業資源大省很不匹配。由于大部分原料需要從黑龍江和俄羅斯及遠東地區采購,不僅加大了采購成本,而且增加了流動資金的占用。這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成為制約我省木制品出口持續、快速、穩定和健康發展的瓶頸。我省具有較好的發展木制品生產的基礎條件,也具備國內較為先進的加工能力,木制品出口還有很大的潛力。 專家指出,要大力調整出口商品結構,努力提高商品質量,培育和發展有出口后勁的重點商品。一方面積極引導企業繼續鞏固發展傳統木制品出口,鼓勵企業增加科技投入,努力提高技術密集、附加值高的木制品出口比重,加快出口商品結構調整步伐,重點支持家具、復合地板和膠合板等產品的出口;另一方面調整地區生產布局,優化資源配置,發揮當地的資源和加工優勢,重點扶持延邊、白山、長春和吉林地區木制品的出口,繼續保持和鞏固木制品在以上四個地區出口商品中的優勢地位。同時堅持以質取勝,培育名牌產品,樹立我省木制品在國際市場上的信譽。引導和幫助企業獲得產品國際質量及安全認證,嚴格執行出口產品質量和安全許可證制度。加強出口商品檢驗,確保出口商品質量,并且通過引導木制品出口企業按照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鼓勵和指導出口企業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兼并、聯合、重組等方式,提高規模經濟效益。推動有條件的外貿企業和大型生產企業向集團化、國際化、綜合化方向發展。只有積極主動幫助符合條件的木制品生產企業獲取外貿自營權,才能讓更多的木制品生產企業走向國際市場,到境外參展和推銷產品;另外要加強進出口結合,鼓勵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工藝、裝備和人才,搞好消化、吸收工作,不斷提高木制品企業的技術水平。幫助企業完善原材料的進口渠道,優先支持企業擴大從俄羅斯的原材料進口。繼續鞏固擴大歐洲、美國、日本、韓國等重點市場,積極開拓中東、拉美和東歐市場。進一步推進我省木制品的國際認證工作,幫助企業培養更多的外貿專業人員。爭取政策資金支持。運用中俄森林資源采伐和木材加工合作項目貸款貼息資金、西部開發基金、外貿發展基金和吉林省開拓俄羅斯市場專項資金進行大手筆運營。 專家呼吁,只有采取綜合管理措施,建立正常的出口秩序。加大整頓我省木制品出口秩序的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就目前存在的木制品出口多頭對外、低價競銷等問題,制訂專門的辦法和措施,保護市場開拓者的權益,維護國家利益,提高出口經濟效益。
吉林省木制品出口貿易市場調查
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為生產加工業帶來了新的機遇。木制品產業格局的調整和國際市場的巨大需求,為我國木制品行業帶來了無限商機。面對新形勢、新變化,吉林木制品行業如何發揮資源和產業優勢,擴大國際市場份額,在競爭中勝出,是目前必須面對的一個重要選擇。 吉林省木制品生產加工企業與外向型經濟同步發展,目前不僅擁有比較先進的多種類加工設備,還擁有經過培訓的大批專業技術員工。隨著行業的發展,多數木制品出口企業已經通過了ISO9000和ISO14000國際質量體系認證,出口創匯能力日益增強。自然、機械和人力資源的“三結合”,為木制品打入國際市場集合了一定的優勢,吉林木制品出口額不斷上升,孕育著吉林出口商品后起之秀。 不可忽視的優勢 家具、地板等木制品具有較高的附加值。以復合地板為例,全省企業的年產能力目前可達700萬平方米,年出口創匯能力應達到1億美元。其它木制品如人造板、實木地板、門板、家具等生產線,如果得以整合成功,兩三年內全省的木制品出口創匯能力將達到3億美元。 吉林省與俄羅斯有著便利的貿易往來,俄羅斯的木材與吉林紅松、白松、落葉松材質接近,位居我國原木進口首位。同時,省內一些企業瞄準市場需求,正在南美、緬甸等國家和地區建立原木加工基地。 無論是材質、款式和價格,吉林木制品都有一定的優勢,同國外同行業產品相比具有一定的競爭力,吉林木制品也深受歐洲、日本、美國等國家和地區的青睞。 所以說,立足本省資源的木制品,成為吉林出口骨干商品的目標并非夢想。 如果放遠目光,還應該看到世界家具產業格局的調整和國際市場的巨大需求,為木制品業帶來了極大的機遇和挑戰。一方面,質優價廉的中國家具和木制品,吸引了各國采購商的眼球,各大家具商紛紛將其生產基地和采購中心移至中國。全球家具銷量排名第一的瑞典宜家公司,更是十分看好中國的家具市場,已將其采購中心從新加坡轉移到中國,分別在哈爾濱、青島、廣州、云南和上海設立了5個采購中心。另外,歐洲數以千計的零售商正在考慮從中國等亞洲國家進口家具。來自海關的數據表明,今年前7個月,我國出口家具達40.08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30.66%,權威人士預計,今年我國家具出口有望達到68億美元。 必須正視的“瓶頸” 機遇面前,還應看到挑戰。如果從競爭的角度分析產業結構,吉林省木制品業從規模、結構、品牌、應變力等方面還存在著種種矛盾。 沒有形成產業群體優勢。目前,吉林省年出口額超過500萬美元的企業僅有6家。由于缺乏大規模、配套齊全的龍頭生產企業,深加工能力總量不足,致使出口產品結構不盡合理,低附加值產品所占比重過大。以去年為例,家具出口2038萬美元,僅占全省木制品出口額的18%;板材出口1174萬美元,僅占全省木制品出口額的13%。同時,由于企業之間競爭,信息封鎖和競相壓價,業內工廠投入產出苦樂不均。一些外銷能力比較強的企業滿負荷運行,而一些外銷能力相對較差但加工水平相當高的企業又時時停產。如吉林省現有的8條三層板生產線中,目前只有3條線在滿負荷生產,80%以上的生產能力在閑置。 吉林木制品大多數在國際市場上沒有注冊商標。即使企業擁有自己的注冊商標,其對外出口時也往往包裝成“中性”商品,不是使用中間商就是使用國外經銷商的品牌,很不利于開拓國際市場。 抗風險能力差,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受國外技術貿易壁壘制約,是企業出口中經常遇到的“頭痛”事。吉林市吉東木業公司、敦化金海木業公司等企業在向日本出口膠合板和集成板材等產品時,均受到日本木制品行業協會的JAS產業標準認證限制。同時,面對國外的反傾銷,一些企業由于規模小“腰桿”不硬,不敢據理力爭,往往放棄應訴,吃了“啞巴虧”。 另外,資金不足,退稅滯后,也影響了企業的發展。木材行業收購原料時間集中,占用資金周期長,企業經常會遇到資金周轉難題。地方商業銀行的貸款除了抵押外,缺少其它融資渠道;出口退稅嚴重滯后,很多企業一年前已經核銷的稅款至今還沒有退回,再生產后繼乏力。 未雨綢繆應對競爭 從2005年1月1日起,我國大陸的家具進口關稅將降至為零,這意味著國外家具將長驅直入,與我國的企業在市場上同分一杯羹。屆時,國內家具企業將失去原有的保護,面對更加激烈的國際競爭。 市場競爭,不進則退。發揮吉林省木制品行業優勢,首先要將資源優勢變為商品優勢,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結合吉林省木制品行業及出口實際,制定出針對性較強、切實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在整合中調整產業結構,加大對優秀木制品出口企業的支持,重點扶持和培育一批龍頭企業,以產業出口群體,帶動其它相關產業發展。 合理配置資源,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業內人士建議,應采取必要限制手段,減少吉林原木、板材的低效益外流。通過限制資源輸出,使資源實實在在向行業的深加工企業傾斜,鼓勵、引導企業向深加工、高附加值產品方向發展。另一方面,應充分發揮吉林省與俄羅斯接壤的地理優勢,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開展境外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擴大資源保障?!胺潘B魚”,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木制品企業呼吁,金融部門應為信譽優良的出口企業設立專項貸款和進行風險投資,幫助企業克服資金短缺的困難;出口退稅抵押貸款應得到進一步落實,稅務部門應使出口退稅及時到位,同時用足用好國家鼓勵出口的各項扶持政策。 成立行業協會,規范貿易秩序。外貿部門認為,針對吉林省木制品行業各自為戰、信息閉塞、缺乏橫向聯合的不利情況,應盡快成立全省木制品行業協會。通過非政府組織機構,加強對行業的整體規范,實施合理的資源配置,制定統一的外銷價格,并且依據國際法則,幫助企業應對壁壘,適時進行反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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