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伐“天然林”案件呈上升趨勢
據國家林業局資料顯示,1998年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以來,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總數大幅度下降,但是濫伐“天然林”刑事案件,尤其是重特大案件呈上升趨勢。據統計,2001年上半年全國森林公安機關破獲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比2000年同期上升22.24%,其中盜伐、濫伐林木刑事案件同比上升了53.98%。 針對林業刑事案件、特別是重特大案件呈上升趨勢,國家林業局作出部署,在全國范圍開展嚴厲打擊盜伐濫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為重點的專項斗爭。山西省在打擊偷砍濫伐和亂占林地方面,開展了“天保行動”、“治爆緝槍”、“獵鷹行動”等專項嚴打斗爭,2001年共查處各類林業案件3600多起,處罰3308人次,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00多萬元。 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單位無視國家森林法規,亂砍濫伐天然林木的案件時有發生,在新疆鞏留林場、云南貢山縣、海南東方祥麟百果園基地、湖北棗陽市平林鎮、甘肅岷縣、廣西梧州、陜西丹鳳縣涌峪鄉等地都發生了重特大濫伐林木、暴力襲擊公安民警的案件,目前,這些涉案人員已經分別被逮捕、判刑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據林業部門的有關人士分析,近年來,濫伐“天然林”案件呈上升趨勢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幾方面:一是隨著我國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的力度不斷加強,特別是天然林保護工程的全面實施,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增加,木材價格上漲,供需矛盾在某些地方顯得十分突出,一些違法人員在暴利的誘惑下,鋌而走險,大肆偷砍盜伐林木;二是廣大人民群眾依法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增強,積極向林業主管部門、森林公安機關及其他部門檢舉揭發各種違法行為,引起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林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三是保護森林資源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森林公安機關的執法力度不斷加大,使一些積案得到依法處理;四是仍有部分基層領導干部法制觀念不強,生態意識淡薄,直接參與或包庇縱容毀林行為,導致一些地方仍然發生各種毀林大案。
遼寧四年內禁止商業性采伐天然林
寧省決定從今年起至2005年,在全省范圍內禁止對天然林進行商業性采伐。 遼寧省日前發布的一項禁伐通知說,天然林中的商品林只允許進行撫育和補植改造;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古跡等特種用途林則嚴禁采伐;對受病蟲害危害的天然林,將視其受害的情況,有組織、有計劃地分期進行清理;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經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按照保護與發展并重的原則,允許進行必須的營林采伐。 遼寧省目前有林面積超過7000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31%,其中生態公益林4200萬畝。在天然林禁伐以前,遼寧省實施“采伐許可證制度”,每年國家下達一定的采伐指標,分解到省、市、縣。 此次天然林禁伐后,受到較大影響的地區如清原、新賓等東部山區,將實施天然林禁伐財政補助政策;國有場圃、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的富余人員的工作和生活因受禁伐政策影響的,也將進行妥善的安排。同時遼寧省將積極發展替代產業,實施經濟轉型。 另外,今后任何造林主體營造生態公益林,均執行天然林禁伐政策,享受國家造林補貼和生態公益林的經濟補貼。禁伐政策同樣適用于自留山中的天然林。 為保證禁伐目標的實現,遼寧省將普遍推行森林管護經營承包責任制,落實護林責任。堅持依法治林,加大打擊毀林行為的力度,整治林區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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